原因是因为我们厂做出来的服装成品经常无故的少掉很多,所以上星期五我们厂的主任对车工进行搜包行动(不搜身),之前有对车间的员工开会时有警告过他们如有被发现偷拿厂里的衣服或布料如被发现一例开除并且不给以工资。这次的搜包行动时搜到了一位员工偷拿了工厂的一块挺打的布说要拿回家做窗帘,当场主任就让那名车工可以不用再来上班了,而且也没有工资。请问这样的情况合法吗?我也觉得这种手段不合法,不过有没有能够说服我们厂的法律?比如:根据中国劳动法第几条规定的什么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