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无法确定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吗?

如题所述

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是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时限之内申请了工伤认定的,按工伤理赔,不能按人身损害理赔;不是劳动关系,按人身损害理赔。
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不能确认劳动关系,那么,按人身损害理赔,谁主张追举证,不能确认劳动关系,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更可能因为证据不足难以获得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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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5
如果你父亲所在的小工厂有正当的工商登记,一般是按照工伤待遇纠纷处理,伤害后不须报警,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也可以,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由没有证据证明是在是在上班时间因工受伤,你对工厂要求损害赔偿也很难,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工友撞伤,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后边的情况可能出现变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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