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判决书里,对给付时间,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规定。
一、判决书里有规定,很多时候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事实上,如果对方愿意主动赔偿,双方也不需要打官司了。既然找官司了,对方一般是不会主动履行的。判决书规定一个时间,如果被告都能积极履行,那执行难执行难,还是天下第一难吗?
二、胜诉后,原告方应当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等被告主动给钱,那就太天真了;
(二)原告不申请,法院是不管的。
(三)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采取措施:
法院先发出通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虽经法院做思想工作仍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视情况轻重采取下列执行措施:
1、拘留、罚款;
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3、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4、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5、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6、搜查;
7、强制交出财物或票证;
8、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9、强制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0、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11、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12、限制出境;
13、在征信(诚信)系统记录,即加入黑名单;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