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法规上是否有时效规定?如有,查明是哪部法规?涉及本案,是2005年8月发生了地质灾害,至今5年了,行政机关才作"地质灾害责任认定"(本认定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胜诉的关键所在,为了驳回此认定,所以我想问问此认定有无时效性?我的QQ号是:454752713有其他疑问可以问我.在白天的12个时辰等你的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