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职工一方不需要证人。如果用人单位也认同是工伤则不需要证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工伤保险条例》
有老板开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证据是指的什么?可以具体说明下吗?万分感谢。
追答其他证据就是什么时候、地点因何受伤(这个自己写明),然后有医疗的诊断证明。老板都开劳动关系证明,这个应该没问题!
追问有医院的入院时间行不行?上面有具体时间。老板开劳动关系证明也是勉勉强强的,他也不愿意的。
追答可以!单位有没有交社保?
追问没有的。上班的第2个月受伤,还没办保险。
追答原来如此,单位没交社保,那赔偿是由单位按工伤赔偿标准来赔的,所以他才勉强!这本人可作工作认定,做完后找单位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采纳,谢谢!
追问我就是要申请工伤认定啊,我的情况不用证人行不行呢?
追答不用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要求提交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以上规定中,均没要求提交证人证言。
事故发生的其他证据是指什么?能详细说明下吗??万分谢谢
追答就是指你的事故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地点是在工作地点发生的证据。比如110、120的出警记录、现场监控等证据。
追问我是上班时间在工厂受的伤,没有那些记录的,只有病例上有入院时间。
追答一般这个并不是必要的,你需要确定一下人社局要求证人是来证明什么问题?如果仅证明劳动关系的问题,你只需要提供工资表、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信息即可,无需证人。
追问就是证明是在厂里受伤的,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出勤记录。
追答你已经对楼上回答进行了采纳,无需再回复,如需更详细了解,请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