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没和小区业主续签物业合同,继续小区服务,并起诉未交物业费的业主,请问合法吗?该如何应诉?

求助专业法律人士解答:
2017年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物业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公示物业服务条款,未征求全体业主同意,未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继续在小区从事物业服务。由于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也为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有业主未缴纳物业费。2020年,物业公司将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起诉,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按上期物业合同的收费标准)并缴纳滞纳金,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该如何处理法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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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公司起诉未交物业服务费的部分业主,完全合法。可以与物业服务处协商,免去滞纳金,全额补交物业服务费。
你所说的理由,都正确,但都不是你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理由。造成物业服务处产生以上问题,责任大部分在业委会(业主大会),可以由业委会(业主大会)出面,要求物业服务处整改;如果业主大会要求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是可以的。
广大业主要选择出一个热心、干净的人员组成业委会,为全体业主维护利益。
”2017年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物业合同到期“,应该在此前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应该对物业服务处进行日常的检查,督促他们认真履约、做好服务;每年要对物业服务年提交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收支收益表》(即房产租金、停车费、广告费、场地租金等收入、维修支出等)公示表进行审核,或者委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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