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能力不足开除我合法吗

如题所述

总的来说,员工出现能力不足,一般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直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额外的责任。
一、公司必须要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
员工能力行不行,能不能胜任当前工作,肯定不是口头说说就有效的,必须要有证据,一般公司会通过绩效考核来进行,或者员工的确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而绩效考核这块,就需要公司有合法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符合规定的绩效考核流程以及按照制度去执行。否则也是不行的。
二、在第一点的基础上,公司必须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且要先进行培训或调岗,这两点二选一。
1、培训,就是针对员工不能胜任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以满足当前岗位的要求。
2、调岗,如果有相应的岗位可以调整那也是可以的。但调岗必须要具有关联性,另外不能具有惩罚性、侮辱性。三、在第二点的基础上,再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如果已经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或调岗,然后又再次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那这个时候,公司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这一块辞退员工,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判断?
一、如果公司严格按照上一条执行,然后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中不足半年的部分,按照0.5个月工资算,工作年限中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算。这里的月工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是扣除社保、个税之前的工资额度。另外,如果这个时候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那么还要额外提供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里就是我们所说的N或N+1的情形。
二、如果公司在第一次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就辞退你,这属于违法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就是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2倍,就是我们所说的2N,但记住,这个时候只有2N,没有所谓的2N+1。
三、如果公司没有经过培训或调岗的环节,在第二次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时辞退你,这也属于违法辞退。公司一样要支付2N的赔偿金。
四、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合法调岗,也属于违法辞退。也就是说公司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了,但这三个环节中,有任何一个的证据都不充分,那么也是不能合法辞退的。
1、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和流程都是违规的,证据都是不充分的。
2、公司无法提供培训记录,或者证明这是针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培训。
3、公司的调岗存在惩罚性、侮辱性等,导致调岗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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