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遭反对,网友们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如题所述

某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但是支持者并不是很多,评论区的人几乎都否定这一观点,因为大家都觉得那些醉驾的人非常危险,如果发生了意外情况,他们自己的生命会受到影响,其实也会给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每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些人为了一时之快喝了很多酒,但是却会影响到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点就不值得被原谅。

人大代表朱列玉给出的理由是,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遭反对,网友们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朱列玉说的这些理由,听起来有点道理,由刑罚改为行政处罚,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只是,朱代表有没有想过,多一起“醉驾”案件,就会多一份交通事故风险,就有可能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多一份危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可能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多个人、多个家庭造成伤害。那么,这样的伤害是有利于社会和谐呢还是不利于社会和谐。因为一个人的贪酒,就给一个甚至多个家庭带来灾难,这样的人“入刑”,难道还冤枉吗?

很显然,这样的和谐,是以草换树、以土换金的和谐,是得不偿失的和谐。如果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方法,那所有的犯罪都可以取消,改为行政处罚。如此,整个社会就会一盘散沙,就会毫无章法、毫无秩序、毫无规则。

需要朱代表注意的是,“醉驾入刑”并不是哪个人或哪个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提出的,也不是头脑发热、拍脑袋,而是在强烈的民意下才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而从实施的效果来看,也是非常明显的。据统计,自2011年醉驾首次写入刑法,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升至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5.9%,危险驾驶罪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也许,朱代表作为一名律师,可能更多的是站在案件和当事人的角度看待问题,认为“醉驾”案件过多,已经占用了太多的司法资源,也会让很多人因为“醉驾入刑”而成为“罪犯”,失去被社会认可的机会。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者,也会因为有过一次“醉驾”,成为被社会“抛弃”的对象。

但是,朱代表有没有想过,如果取消“醉驾入刑”,近30万起的“醉驾”案件,将引发多少交通事故、给多少人、多少家庭带来伤害呢?会造成多少财产损失呢?更重要的是,“醉驾”都已经入刑了,要追究刑事责任了,还有那么多人顶风作案,还敢抱着侥幸心理“醉驾”。如果取消“醉驾入刑”了,那“醉驾”案件岂不是又要迅速增加。到时候,围绕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会快速增加,甚至远超“醉驾入刑”的案件。

至于朱代表提到的因为“醉驾”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当事人出来后会受到嫌弃的问题,一方面,这不能怪别人,是自己不敬畏法律所致。如果敬畏法律,就不该做出“醉驾”行为;另一方面,出狱后被嫌弃,那也是一种民意的反映,民众是用这样的方式希望每个人都不要犯罪。面对这样的结果,唯有自己做好,让社会重新认识自己,才是最佳选择,而不是乞求民众的同情。

醉驾入刑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分析判断一种决策的对与错、是与非,不能只看单方面的结果,而要看综合效果。“醉驾入刑”,单纯从司法资源的占用和犯罪案件的上升来看,确实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但是,如果综合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与产生的效果和效益来比,也就轻重顿分了。特别是“醉驾入刑”从民意的角度来看,更是完全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取消“醉驾入刑”,是有违民意的行为,会受到民众的强烈反对和不满的。

也正因为如此,朱代表的建议,只能作为一家之言,而不能作为代表建议。人大代表的建议,应当是代表人民,而不是代表自己。显然,朱代表有关取消“醉驾入刑”的建议,是很难具有代表性的,在人代会上提出,确实有点不太适合事宜。提交给两会的议案、建议等,应当更多地听取民意、代表民意,而不是自己的一点看法。

所以,“醉驾入刑”不能取消,不仅不能取消,还要加大处罚力度,从而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一旦到了每个人都能敬畏法律、敬畏“醉驾入刑”了,“醉驾”者也就会越来越少,最终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终带来交通安全的大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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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1

因为大家都觉得那些醉驾的人非常危险,如果发生了意外情况,他们自己的生命会受到影响,其实也会给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每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些人为了一时之快喝了很多酒,但是却会影响到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点就不值得被原谅。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议案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这已是他连续第二年为“取消醉驾入刑”奔走呼告。

朱代表给出的理由是,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这些理由,听起来有点道理,由刑罚改为行政处罚,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只是,朱代表有没有想过,多一起“醉驾”案件,就会多一份交通事故风险,就有可能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多一份危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可能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多个人、多个家庭造成伤害。那么,这样的伤害是有利于社会和谐呢还是不利于社会和谐。因为一个人的贪酒,就给一个甚至多个家庭带来灾难,这样的人“入刑”,难道还冤枉吗?

很显然,这样的和谐,是以草换树、以土换金的和谐,是得不偿失的和谐。如果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方法,那所有的犯罪都可以取消,改为行政处罚。如此,整个社会就会一盘散沙,就会毫无章法、毫无秩序、毫无规则。

也许,朱代表作为一名律师,可能更多的是站在案件和当事人的角度看待问题,认为“醉驾”案件过多,已经占用了太多的司法资源,也会让很多人因为“醉驾入刑”而成为“罪犯”,失去被社会认可的机会。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者,也会因为有过一次“醉驾”,成为被社会“抛弃”的对象。

但是,朱代表有没有想过,如果取消“醉驾入刑”,近30万起的“醉驾”案件,将引发多少交通事故、给多少人、多少家庭带来伤害呢?会造成多少财产损失呢?更重要的是,“醉驾”都已经入刑了,要追究刑事责任了,还有那么多人顶风作案,还敢抱着侥幸心理“醉驾”。

所以,“醉驾入刑”不能取消,不仅不能取消,还要加大处罚力度,从而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一旦到了每个人都能敬畏法律、敬畏“醉驾入刑”了,“醉驾”者也就会越来越少,最终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终带来交通安全的大大改善。

第2个回答  2022-04-13

酒后驾驶车辆不仅会给自身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也有可能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更有甚者,会因为酒驾使自己和他人失去生命。所以我国在2010年以后,对于酒驾的惩罚力度可谓空前。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规定,酒驾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在近期有人建议,将酒驾入刑的规定取消。这种做法自然遭到了很多网友的反对和质疑,因为旧家电危害太大,酒驾入刑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措施,也是对醉酒后驾驶汽车者的一种执行规范。更重要的是,只有执行严格的惩戒措施,才能够更好地威慑那些视人命如草芥的酒驾惯犯!这位人大代表的思考逻辑,是有问题的!

我国盛行的酒桌文化,使得酒驾行为屡禁不止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说法,所以国人对于吃喝方面相当看重。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今天,很多家庭的可支配收入直线上升。所以在吃喝方面的投入也更加放开,总希望自己的客人能够吃好吃足,酒也是尽量喝多喝好。但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经济的腾飞,让国内汽车保有量也不断增长。

根据我国权威部门的相关数据,到了2021年,我国家动车保有量达到了3.95亿辆,持有驾驶证的人数也达到了四亿人以上。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相当于我国每三个人当中就有一辆汽车和一个驾驶员。如此庞大的驾驶员基数加上我国的酒桌文化,两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使得酒驾的概率同比变大。

所以,酒驾行为在推杯换盏之间成为了普遍行为。这种情况,在2010年之前,一直呈上升态势。比如,仅2009年一月到八月,因为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达到了3206起,造成的死亡人数达到了1326人,财产损失更是难以估计。

尤其是2009年12月发生在南京江宁区的张明宝醉驾案,造成了5死4伤的惨重伤亡,也成为了推动我国相关部门立法将酒驾入刑的重要案件。然而到了今天,交警部门的每次严查活动当中,仍然能发现个别司机存在酒驾行为。如果不采取酒驾入刑的措施,那些缺乏自控能力的驾驶员,可能会敞开肚子喝酒,然后开车上路,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威慑酒驾惯犯

在2010年也就是酒驾入刑措施实施之前,根据修订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酒驾的惩罚性措施相对较轻。比如在酒驾期间,被交警部门查到的驾驶员,涉及违法但并没有构成犯罪行为。所以根据具体的情形进行惩罚,比如酒驾扣驾驶证6分,醉驾扣12分。两次酒驾行为吊销驾驶证,可以说这样的惩戒措施,使得酒驾人员违法成本很低。

就算多次酒驾被抓到,违法成本不过是吊销驾驶证,如果没有发生事故,不用坐牢的。在这次事情过后,在饭桌上仍然可以该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酒喝什么。这样的惩罚,实在太过轻松,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没有修改之前,酒驾数据量一直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执行酒驾入刑政策以后,酒驾比重大幅度下降

然而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被修改以后,根据交通部门的相关数据来看,虽然酒驾行为仍然存在,但是相比于酒驾入刑之前的数据,到2020年为止,每排查一百辆车的酒驾比例已经下降了70%左右。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但也能看到,仍然有部分驾驶员无视法律法规,在缺乏自制力的基础上,他们仍然在犯错,仍然在给自己和他人制造危险而难以承受的结局。

那位提出取消酒驾入刑的人,他思考的逻辑就有很大的问题。取消酒驾入刑不一定会降低酒驾比例,但是一定会提升干预酒后开车驾驶员的胆量,进而会变相鼓励那些缺乏自制力的人,敢于挑战法律底线,做出让自己和他人都后悔终身的事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有些错误也不可能让你还有改正的机会。张明宝案的受害者,现在也不能如同以前一样和家人一起生活。所以,无论如何酒驾入刑都不能取消,还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甚至纳入征信。只要还存在一例酒驾案件,就绝对不能放松对这方面的管制和规范!



因为人性和自我控制力,是无法经受不被约束后的考验!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第3个回答  2022-02-26

如今,汽车是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每个家庭都会拥有一辆车,所以出行会特别方便。以前基本看不到汽车,家家户户基本都是自行车。其实自行车也有自行车的优点。自行车不会造成交通事故。不会危及人的生命。如今,随着汽车的出现,我国的交通出现了很大的困难。交通事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严重时甚至会导致人们的生命。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对交通事故特别重视。

一名NPC代表建议废除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但是支持者并不多,评论区几乎所有人都否定了这个观点,因为大家都认为酒驾的人非常危险。如果发生事故,他们自己的生活会受到影响,事实上,它也会对其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些人一会儿喝了很多酒,但是会影响到别人的生命财产。这才是重点。很多人不尊重生命,仍然选择酒后驾车。

也正因为如此,国与国之间的一些法律是,酒驾严重的会被扣分、罚款、拘留。这个处罚特别严重,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不会选择酒后驾车。但如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酒驾处罚。许多人不赞成这样的提议。只有当惩罚更重时,人们才会意识到酒后驾驶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在会上,NPC代表建议取消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也许他自己是善良的。

有些人喝醉了,但开车上路后没有发生事故。但如果这些人被警察抓到,也会受到严惩,会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看起来很无辜。但是对于路边那些无辜的路人来说,他们认为这样的人应该下地狱去付出。如果我们不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措施,长得最像他们的人会越来越多,这将有助于他们保持威信,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不应采纳这样的建议。目前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酒驾情节严重的,处以有期徒刑。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选择酒后驾车。如果废除这个刑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所以,我们不应该采纳这样的建议,而是选择拒绝。

第4个回答  2022-02-26
因为大家觉得取消了醉酒驾驶入刑,这个政策就相当于社会在倒退,所以不愿意接受,现在社会上醉酒驾驶的情况实在太严重了,一旦取消之后,有可能会导致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会影响道路正常通行,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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