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开始工作后一个月内未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每月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工资的两倍作为补偿。如果员工工作满一年,则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也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不足半年,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在员工实际工资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则需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在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会有一个得到支持,员工可以选择要求其中的一项。如果在开始工作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已经书面通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员工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高不超过11个月。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则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工资的两倍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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