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法拍的房子有抵押怎么处理

法拍的住房,有抵押是怎么一回事?谁能全面具体的讲一下,谢谢

您好,首先法拍房的抵押基本不影响买受人正常过户。

法拍房基本都是由于经济或者家庭纠纷造成的民事诉讼,最终已经有效的民事判决进行处置的房产。基本的经济纠纷大部分都是借贷之类的原因,家庭纠纷呢,通常是离婚分财产,但是大部分的房屋可能还存在正常的贷款还贷中,所以大部分的法拍房都存在抵押。

另外抵押权在执行阶段优势就是优先受偿,说白了就是变现后的钱先给抵押权人,其他的债权人都是排队轮候受偿。但是财产涉及到刑事案件的除外。

这个您简单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太深奥的理论也很难理解。

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拍房我们的专业的、认真的--鲸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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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7

法拍房有部分是有抵押的,尽量找正规的法拍公司,这样省时省力,下边讲下法拍房有抵押怎么处理


  法院拍卖被查封不动产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协助文书要求协助为竞拍人办理过户(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该不动产上设立有抵押权,法院协助文书中并未提及抵押权登记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受理该协助执行。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按照法院的协助执行文书直接办理。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三、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


  一种认为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9.3.4中关于转移登记的审核要点第5点有要求审查“设有抵押权的,是否已经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因此应当不予协助。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了解以下内容: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应如何处理,也可以找瀚海法拍网进行协商合作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法释[1998]15号)第94条规定“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
 )第31条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务的处理

  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4.4 注销登记

  14.4.1 适用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  主债权消灭的;

  2  抵押权已经实现的;

  3  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4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即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文书生效,物权已经转移,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因拍卖而消灭。这可以理解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不过这只是抵押权注销登记的情形之一,抵押权消灭并不代表抵押权登记自然注销。对于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只有两种情形:依申请或者依嘱托。


  如果依申请办理,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在法院司法拍卖强制过户的情况下,大部分抵押人都不会配合,甚至有些抵押人已经下落不明了。

  那么只能依嘱托办理,但是有的法院在协助过户文书中又不提及抵押权登记如何处理?抵押权人的债权是否得到清偿?


  其实此类问题的出现是可以避免的,实务中处理有三种情形:1、法院可以在协助文书上写明该抵押权人的债权已经优先清偿,抵押权已经消灭。这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之间的债权已经消灭,抵押权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2、法院如果认为抵押权已经消灭,不存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障碍,在协助执行通知书里明确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抵押权登记的。如果抵押权人不配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拒不交回房屋他项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一条: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拒绝协助执行,可以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选择在官网上公告房屋他项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期满后,依嘱托办理抵押权登记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从本质上来说拍卖后的不动产上的抵押权实际上应该是消灭的,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协助执行机关,无法判断抵押权是否消灭且无权主动注销,该项职权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故应该加强与执行法院的沟通。建议执行法院拍卖不动产后及时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同时通知抵押权人,以方便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2个回答  2019-02-09
一般法拍的房子都是有抵押的,是因为原房主抵押给银行,后来还不上钱才让法院拍卖的,只要你是在法院的拍卖程序上购买的就没问题,你把钱款交给法院,由法院去解押,法院通知你解押完成后,你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追问

什么隐患?能详细说说吗

追答

在这里只能这样说,详细说要打几千字,谁有这个时间啊。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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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2-09
一般情况下法拍的房子都是有抵押的,是因为原房主抵押给银行,后来还不上钱才让法院拍卖的,只要你是在法院的拍卖程序上购买的就没问题,你把钱交给法院,由法院去解押,法院通知你解押完成后,你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不过法拍房有很多隐患,自己要注意一下。追问

有什么隐患?能详细点吗

第4个回答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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