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送传票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别人告知我被告去外地打工去了,
我该怎么办啊,而且我知道他爸爸在哪里经商,请问这个传隶票能不能直接送到他爸爸那里签收啊

如果他爸爸不签收我是不是拿他没办法啊

那我该怎么办了

第1个回答  2021-04-15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
由此可见如果他爸爸和他同住那么可以 ,反之不可以。最好送给他个人自己。
第2个回答  2021-06-07
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便随手一扔、抛之脑后,对传票内容也是不屑一顾,因此错过了法院传唤时间,不能按时到庭参加案件审理,导致产生不利后果全部由自己承担。近期,环县法院木钵人民法庭就屡屡发生当事人不按传票传唤时间到庭,造成缺席审理、按自动撤诉等不利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的案例,事后当事人反而大闹公堂,斥责法律不公。那么法院签发的传票到底有多重要,不按照传票时间到庭会产生哪些不利后果呢?
一什么是法院传票,它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呢?

法院传票是指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书面凭证。传票一般记载的内容有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被传唤人姓名及住址、传唤事由、应到时间和处所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和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传票须加盖人民法院公章才能发生效力。法院传票的直接功能和作用就是依法传唤案件当事人到庭参加案件审理。
二法院传票都是怎么送达的?法院传票你收对了吗?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也就是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直接传唤当事人,只要能够确认或者有证据证实当事人已经收到,法院即视为送达。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传票时,送达人依法将传票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传票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传票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传票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第3个回答  2021-05-31
你好,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以多种方式将诉讼文书及通知等送达被告。主要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等。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4个回答  2014-05-11
如果其父愿意代收的话可以视为同住成年家属代收,反之,如果其父以无法联系到受送达人为理由拒绝签收的话,通常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
第5个回答  2021-04-13
找不到被告,可以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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