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送传票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别人告知我被告去外地打工去了,
我该怎么办啊,而且我知道他爸爸在哪里经商,请问这个传隶票能不能直接送到他爸爸那里签收啊

如果他爸爸不签收我是不是拿他没办法啊

那我该怎么办了

第1个回答  2021-05-29
被告没有出庭,反而对原告更有利。后期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
由此可见如果他爸爸和他同住那么可以 ,反之不可以。最好送给他个人自己。

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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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6-07
可以参考下相关法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4个回答  2021-06-07
可以电话送达
如果有对方的邮箱
也可以直接发冲到对方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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