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子卖的便宜,几年以后办房产证又问买家要钱。这样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房屋买卖如果当时是签订购房合同的话,就按购房合同来,哪一方违约,就得承担违约责任,买卖房屋是双方自愿行为,一旦签订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几年以后办理房产证又问买家要钱,这合法吗?不合法法律不支持,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卖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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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8
这种情况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只要你们的房产属于商品房可以正常交易的或者是当时签署了相关购买合同,只要合同里约定了无条件配合办理房产相关证件,那么对方是应该遵守合同约定的,现在再要钱那么就属于敲诈了。你自己可以好好看看合同,结合实际情况,不行就走司法途径解决吧!
第2个回答  2021-11-18
这就是房东的不对了,双方买卖房子是以当时的交易时的价格来办理的,这以后房子的价格是涨是跌谁也不知道,要尊重合同规定,当时卖的便宜也是自己同意的,反悔再要钱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有中介就让中介去调解解决,如果没有中介可以向法院起诉,相信法院会给你一个正确的解决结果。
第3个回答  2021-11-18
你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两家协商,协商不成,经过法院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买方要付给卖方一部分钱
第4个回答  2021-11-17
专业人员帮你回答,交易过户房产是以买卖合同上双方商定的价格为准,如果是卖家单方面提出需要加钱,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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