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辞职,公司叫我再做一个月,但我不想做了,他说要扣我工资,这是合法的吗?

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未到期的情况下,员工因工作或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首先员工要做的就是向工作单位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职报告(申请)中需要说明辞职事由,由工作单位人事科负责辞职报告审议,递交了辞职报告或口头说明辞职意向,公司及任何单位不得以扣除员工工资及相关证件来制止员工辞职,当然,这是在你没有单方面和单位签订特殊协议(如公司提供的在外深造等)。扣你工资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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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9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是试用期你需要提前3天向单位辞职,如果你不是试用期你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辞职申请,这样过了30天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离职了,而且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单位也不得无缘无故的扣你的工资。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提前30天给单位辞职的?如果说你是提前30天向单位辞职,而你到了期限单位还是不放你走,而且还是以扣工资为要挟,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单位就是不合理了,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29
不合法,辞职书提前一个星期交就可以.快辞要口一个星期的基本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5-29
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10-05-29
很明显,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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