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如果过了试用期没说辞退你的话,就可以要求单位签合同,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第2个回答 2009-10-06
别急!你自己也知道是刚毕业,没经验,实际操作能力很差。公司试用期的目的是让你适应工作。既然你还没适应,公司肯定继续给你一个试用期啦。先努力的提高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再作打算
第3个回答 2009-10-06
所谓试用期,试用,当然如果在这个阶段通不过,真的要辞退并不麻烦,本来就是试用嘛。
你的情况,要问大家公司怎么做,大家怎么回答?如你所说,你没能力,要你也没用。可又没人手,所以就满先留着——这种情况下,要你不要你就是一念之间。没有什么“一般”会怎么做,不同老板,看法不同。
当然,如果是大部分,直接让你走人了事。能力差就是能力差,经验可以积累,差劲无药救。
第4个回答 2009-10-06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你说你懂劳动法,请问:你和企业签订了试用期协议了吗?如果没有,企业可以无限期试用你。如果有,企业就应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备案),下个月工资就会有调整。劳动合同没签订,没有“辞退”一说。如果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