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经辞职快一个月了,再向公司要求补缴社保,公司是不是可以不补?

员工已经辞职快一个月了,再向公司要求补缴社保,公司是不是可以不补

一年之内都可以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强制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履行相关的缴费义务,以保证在年老、患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减少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经济补偿,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权利义务对等性等特点。所以企业职工必须参保,而且由个人及所在单位共同承担。你拿着你的合同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股和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劳动仲裁申请。

但是诉讼时效是1年,超过1年就不受理了。本身公司没有按时交纳相应社会保险费属于违法行为,补缴还会缴滞纳金和超过时间还有相应罚款。所以你可以向公司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在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股和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劳动仲裁申请。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而言社会保险必须是"五险合一",具体五险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得少缴。"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你这才一个月,没没问题的,先去协商解决吧,实在不行就找当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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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4

公司如果存在这种事实情况,依据社会保险法,会要求补缴并对公司进行处罚:

另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所以,公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私下沟通,调解,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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