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于94年向其岳父的弟弟买了一幢房子,因经济紧张,又是亲戚,房产证就没有过户,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已付清房款。因为是亲戚,所以都没开具收条,也没办买房协议书。现在因要建高速公路房子要拆迁了,老房主说房产证在他那儿,说我叔叔还有5000元没给他,[总房价是35000元]。现在有补偿费,他要分补偿费的1/7。请问我叔叔应该怎么办呀????急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