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启蒙读本中《张元饲弃狗》的原文

如题所述

张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祖父叫成,做过平阳郡守。父亲叫延俊,在州郡当官,曾经作过功曹主簿。并且因为至纯被乡里人所推荐。本性谦虚谨慎,孝顺父母。有一次,张元在森林小道里看见一条被人丢弃的小狗,就把小狗抱回家养着。他的叔父骂他:“你这样做有什么用?”就想把小狗重新丢掉。张元反驳叔父说:“有生命的东西,没有不应该重视它生命的。如果是符合实际,出生老死,这是自然的道理,没办法阻止。但现在它是被人所遗弃,将导致它的死亡,这并不是不可以阻止的。倘若看见它将死而不收养的话,就没有仁慈之心了。所以要把它收养了。”张元的叔父被他的话感动了,所以就允许张元抚养小狗了。过了不多久,小狗的妈妈衔着一只死了的兔子放到张元面前,然后走掉了(这似乎是为了感谢张元收养其子之恩)。后人把张元饲养被人丢弃的小狗的故事,简称为张元饲弃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28
张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祖成,假平阳郡守。父延隽,仕州郡,累为功曹、主簿。并以纯至,为乡里所推。元性谦谨,有孝行。微涉经史,然精修释典。年六岁,其祖以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从。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洗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 。”祖异而舍之。南邻有二杏树,杏熟,多落元园中。诸小儿竞取而食之;元所得者,送还其主。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元见,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元对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是以收而养之 。”叔父感其言,遂许焉。未几,乃有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