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时,上面没有写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工作期限,并且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合法吗?

如题所述

是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没有包括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有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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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6
不合法,正规都有包括实习薪资,转正之后薪资的涨幅等等。。之后有一份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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