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的亲戚有一套房子 以20万元卖给我 但是不过户 只是拟定了一份协议(付了钱之后房子归我所有) 家里所有人在协议中签了字 请问 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呀?(如果以后万一发生了争执的话 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谢谢!
亲戚的房产证是给我的 就是房产证的名字还是亲戚的名字

你说的这个问题从法律上来说,要看两个方面。
第一,这个协议本身还是有效的,其效力在于证明你给了你亲戚20万元,也就是说,写了这个东西,就意为着你亲戚欠了你20万元。
第二,物权无效,根据民法理论及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要登记才产生效力,所以这个房子还是你亲戚的,和你没任何关系。
综上,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你亲戚强制你从那个房子搬出去,你还必须得搬,就算告到法院,法院也会让你搬。
所以你最好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另外你可能要说那20万元的问题,如果到时发生了什么意外,你拿着这条子去法院打官司,那会很麻烦。
最后忠告你一下,不要以为是亲戚,就不会如何如何,你去法院看看,那些打民事官司的,大多原先不是朋友就是亲戚,甚至是父子,母女。
所以,你还是多掂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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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5
如果你的这个亲戚有处分权,协议也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由于我国不动产所有权是登记生效,也就是说,合同可以有效,但房子不是你的。一旦发生纠纷,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登记过户;但是,如果对方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过户,你就得不到房子,而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简单一句话,这种情况下,存在一房二卖的巨大风险,对买受人不利。
第2个回答  2010-02-25
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只签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相信亲戚之间应该没有什么争执吧

房产证需要到房产部门登记,给你但是名字还是他的等于没有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赶快去房产部门登记一下吧。
第3个回答  2010-02-25
此协议是成立的,但房产的所有权却不会因此归你所有。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所有权变更需要公示程序即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变更房产证上所有权人的名字,这样该房产才能是你所有。否则你的亲戚再与其他人签署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你的那份协议就只能用来向你的亲戚索赔,但房产就只能是办理了过户的那个买家的了。
第4个回答  2010-02-26
去办过户手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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