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不是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如题所述

工伤赔偿是按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涉及社会保险赔偿的(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会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缴费基数计算,如缴费基数低于工伤职工实际工资水平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64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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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9
这个不一定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2个回答  2023-01-26
不是!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书),在治疗和休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计算,全额开资,待遇不能少于在岗期间。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由社保局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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