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2-06
根据《继承法》第8条,从祖父母去世的1980年起,也就是继承开始之日起,至2007年,已经超过20年,超过了继承法规定的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仅此一条足矣。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07-12-07
继承\析产和侵权,都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是析产,虽没有时间限制,但法院可以按时间分析产权的归属,如继承和侵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但要看诉讼的开始时间,还要是不间断的.
第3个回答 2007-12-06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都过了 ...
按照86年房证处理即可。
第4个回答 2007-12-07
具体问题来说,你姑姑不是走的继承权诉讼,而是析产诉讼,是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的。你可以请律师介入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