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破案
原文:
欧阳晔破案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或注释:
欧阳晔破案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掌管鄂州政事时,百姓中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的人,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庭院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吃饭的时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还是谁?”囚犯完全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语言来反驳欧阳晔。
欧阳晔破案注解
1,致:致使。
2,狱:案件。
3,临:到。
4,狱:监。.
5,讫:完。
6,色:脸色。
7,惶:惊慌。
8,顾:四下看。
9,佯:假装。
10治:管理。
11劳:安慰。
12箸zhu:筷子。
13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14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15决:决断。
16独:只。
17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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