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的历史

如题所述

古籍载,通山地域在战国时为楚地。
秦属南郡。
汉属江夏郡下雉县。
三国属吴之武昌郡阳新县。
隋改阳新县为永兴。
唐属鄂州永兴县。
北宋乾德二年(964),南唐(遵北宋年号)始置通山县,以通羊、青山二镇各取一字命名,隶鄂州。开宝八年(975)属江南道。太平兴国元年(976)属荆湖北路永兴军,太平兴国二年属江南西道兴国军,太平兴国三年降为羊山镇,不久复为县。崇宁元年(1102)属江西路兴国军,南宋绍兴四年(1134)再次降为镇,翌年复县。
元至元十七年(1280)属江淮行省蕲黄道,至元十九年属江西道,至元三十年(1293)属湖广省兴国路。
明洪武元年(1368)属兴国府,洪武九年(1376)属武昌府兴国州。
清康熙三年(1664)属武昌府。
民国期间,通山县始终属湖北省辖。元年(1912)属第一区,3年(1914)属江汉道,16年(1927)直属湖北省辖。1930年建苏埃政府时,属湘鄂赣省鄂东南苏区辖。21年(1932),国民县府属第二行政督察区,25年(1936)改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解放后,1949年5月属大冶专署。1952年6月属孝感专区。1958年11月与崇阳、通城合并为崇阳县,1959年3月恢复通山县。1959年11月属武汉市,1962年5月复属孝感专区。1965年6月属咸宁地区。 自宋建县至清县域未发生大的变化。1929年东南革命根据地形成,经大冶中心县委决议,阳新所属梅田、黄沙、大畈、慈口等地划归通山县辖。这一时期,苏维埃县府与国民县府并存,国民县府的辖域只限于楠林、城关、厦铺一线数点。1933年后,革命趋向低潮,苏区渐转向边缘山区,国民党政区扩展,梅田、黄沙、大畈、慈口等地仍归阳新县辖。1934年5月,湖北省政府决定将阳新县的黄沙、九折、慈口、大畈、燕厦与通山到的富有、横石潭大桥背等地,划为“大畈特别区”,直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辖。1935年6月撤销特别区,各地复归原县辖。抗日战争时期的1940年,日军在占领区建伪政权;伪省府将阳新县大畈区划归通山县辖。抗日战争胜利后,阳新、通山两县参政机关争议纷起,经省决议,大畈区仍归阳新县辖。
建国后,1950年3月大冶行署析出阳新县燕厦、大畈、黄沙等地划入通山。1952年6月属孝感专区。1954年南林区高桥乡的黄泥档、三界宕、张家、孙家、花红等村及雨山乡的廖家山村划归崇阳县。1955年3月,阳新县八区白果乡陈村划归通山县。1971年,通山县杉木、太平、东源等地划归阳新县。 1999年3月咸宁撤地设市,通山隶属未变至今。

通山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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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7

    通山县历史悠久。唐尧建九州,通山地处荆、扬二州之交。春秋时属楚,秦为南郡地。汉高祖六年公南郡置江夏郡,下雉县属之。新莽改下雉为闰光县名。东汉献帝十三年复为下雉县。三国时属吴,章武之年,孙权改江夏郡置武昌郡,分下雉县置阳新县。唐太宗贞观之年公天下为十道,永兴县属江南道鄂州。南唐改差羊山镇为通羊镇。宋太祖乾德二年分永兴县置通山县,立县治所于通羊镇明洪武元年(1368)属兴国府,九年改隶武昌府兴国州。清康熙废 三年直属武昌府辖。

    辛亥革命除帝制建立民国,通山县司湖北省第一区。民国三年改属江汉道。民国下六年,废道改属省直辖。民国二十年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建国后,1950年3月大冶行署析出阳新县燕厦、大畈、黄沙等地划入通山。1952年6月属孝感专区。1954年南林区高桥乡的黄泥档、三界宕、张家、孙家、花红等村及雨山乡的廖家山村划归崇阳县。1955年3月,阳新县八区白果乡陈村划归通山县。1971年,通山县杉木、太平、东源等地划归阳新县。1999年3月咸宁撤地设市,通山隶属未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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