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人员配置  1、庭长:3名;
2、主审法官8名;
3、若干工作人员,共计25人左右;
4、部分书记员则将由地方法院选拔。
行政人事
巡回法庭的人、财、物仍将由最高法院统一管理,即从最高法院选派到地方巡回法庭的人员,依旧保留最高法院的编制、工资计算方式等。
法院审级
在审级上,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设置目的
优化中国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在中国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机构职责
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试点人选
2014年12月20日,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已经就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向全院下发通知,接受报名,工作地点是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
庭长经历
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
51岁法学博士学位;
1996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干部;
199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正处级审判员;
2000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处级审判员;
2001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局级审判员;
2002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3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二级高级法官;
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2014年12月28日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
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
59岁法学博士学位;
1994年博士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依次被评为副研究员、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科学术带头人;先后担任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法学研究所与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
2002年7月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9月到2004年9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
2004年至2009年兼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9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并继续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14年12月28日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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