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需要尽到告知义务,而如果要进行劳动仲裁的一般要保留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吧。很多人会选择寄挂号信、快递等等。
1、选择哪种形式的邮递方式对于保留已寄到公司的证据比较充分、有利?
2、应该寄出辞职信的原件还是复印件?
3、这份书面辞职的文件,标题是《辞职信》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效果都一样吗?
若我填写的收件人不在,公司其他人能否签收?公司其他人签收后也视为已告知到公司吗?
追答你可以直接寄给人事部门,或者寄给人力资源部门经理
若我填写的收件人不在,公司其他人能否签收?公司其他人签收后也视为已告知到公司吗?
追答地址没错的话,可视为公司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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