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鉴定与赔偿问题

上班第七天,手指被电锯锯到了,食指的第一节和第二节关节处的骨头被打掉一块,中指第三节这里的肉打掉一大块,现在食指还是用钢针固定着,医生说以后这节手指不能弯曲了,中指这里是从手臂上割肉补上的,具体伤势是这样,关于鉴定与赔偿的一些问题如下:
去劳动局询问后,被告知自己没法去鉴定,只能单位同意并签字后才行,还有就是上班才七天,没有签合同,没有领过工资,没法证明在单位里上班,(医药费是单位里垫付的),
我现在想问的是,一:自己能去做鉴定吗?二:怎么能够证明在单位里上班(怕单位不承认)

1、你好,你可以找你的工友帮你作证,证明你在公司上班,且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受伤。
2、工伤鉴定你现在自己没有办法做,要等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下来之后再由劳动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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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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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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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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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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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7-04
1、工伤伤残鉴定个人身份是无法自行申请的。必须有工伤决定书明确为工伤或单位委托鉴定。
2、提供相关的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盖有公章或法人签字的工资签领表、盖有公章或法人签字的单位证明、与单位有明确劳动关系的职工的证词证言等,如无法提供,请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明确劳动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08
自己坚定要去社保局申报成功后须公司确认
第4个回答  2012-07-04
详细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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