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下:某公司员工突发脑出血死亡,63岁,没办入职手续,上班期不在工作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死在岗位上或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扩展资料:

一、计算方法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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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6
没有办入职手续,就不算正式员工,再加上不是工作时候,应该是没办法认定工伤了。现在就看单位领导是什么太多,注重以人为本的,就做一下人道主义赔偿。如果讲究公事公办的,不赔偿也没地说理去,毕竟他不违法,不违背道德。
第2个回答  2019-09-26
如果没有办理入职手续,也就是各类保险都不全,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就不能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要看是公司原因延误了保险的办理还是其他原因。另外上班期间不在工作这个需要提供证据。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说,公司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私下无法达成协议,建议走法律程序。上班期间你不在工作岗位。单位可以不给你赔偿。
第3个回答  2019-09-26
如果没有办理入职手续,也就是各类保险都不全,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就不能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要看是公司原因延误了保险的办理还是其他原因。另外上班期间不在工作这个需要提供证据。
从人道主义角度来说,公司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私下无法达成协议,建议走法律程序。
第4个回答  2019-09-26
分析下:某公司员工突发脑出血死亡,63岁,没办入职手续,上班期不在工作。上班期间的都算,就算不在工作。只要在上班时间,而且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