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一年补一个月。有年限规定吗?

如题所述

1、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于经济补偿的年限限制,是根据在单位每坐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的300%,那么最高年限为12年。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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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8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只干了2个月,所以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另外因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一个月的;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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