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21
如果公司一直是守法经营、为所有员工都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征信上无污点,且有员工拒缴费的手续(证据),员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甘担不利后果行为。过后再起诉公司,系自我行为过错而“倒打一耙”的刁钻行为,法院要是支持了有悖于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不能胜诉)。
对此类案件,有过指导性判例,法院没有支持员工的诉求。
第2个回答 2021-07-21
基本不可能胜诉,劳动法要求企业必须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保是通过公司代扣的,员工要在你这里上班就必须交社保。有很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写明了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保,但是这也是无效的条款,不能作为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
第3个回答 2021-07-21
你好,公司无法胜诉。
首先,公司是社保代扣代缴的主体,未依法缴纳社保应当承担补缴和行政罚款的责任。
其次,如果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依然要补缴社保,但是可以免除因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7-21
这话问的有问题啊,给员工上社保不是公司的义务么?咋还员工不交了?我怀疑你是遇到专业索赔的人了,上班说明自己不要缴纳社保,呆了几个月就原形毕露,给你两条路,一、补缴社保,加一笔赔偿款,然后自己辞职走人。二、劳动局见,你肯定败诉,不光得补缴社保,还要面临罚款。一般公司为了息事宁人选择第一条,就当自己买个教训,毕竟少出点钱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