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值班有什么规定吗?值班的性质是什么?

公司要求周末值班 但是我的工作根本不需要值班,而且 ,连每天的基本工资也不给 更别说加班费了。但是工作内容是一样的。就相当于这一天白干了。需要法律上的解答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但是因为值班所造成的时间范畴是被定义为加班。

《劳动法》并没有关于值班的相关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者依法调休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加班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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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5
《劳动法》并没有关于值班的相关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者依法调休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08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但是因为值班所造成的时间范畴是被定义为加班。所以以加班费主张权利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也会受到法律支持的。至于工资不给是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法明确规定拖欠工资是要给25%的补偿金的。你也可以一并主张。
这一切的权利需要你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第3个回答  2021-03-19

第4个回答  2012-05-08
不需要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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