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后法院要给裁决书原告吗?

诉讼保全后法院要给裁决书原告吗?

  法院在裁定后,应该制定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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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30
法院一定会将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向原、被告双方送达的。只是法律规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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