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请详细阐述一下

我只模糊的知道,土地有工业用地,商业用地,还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啥的,比较模糊,希望能系统的讲解一下

一、我国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在期限满之后,如果没有得到国家的批准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是会被国家收回的。土地使用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但也要合法的使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7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3

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拓展资料:

土地分类(Land classification)是土地科学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产评估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基础和前期性工作。土地分类是土地类型的划分,其理论是建立在类型学基础上。其分类单位是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的,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单位级别愈低,分类标志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愈少。

土地是规划工作的载体,土地分类是城市规划编制和土地开发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方法和技术依据。土地分类是服务于城市规划行为的,带有很强的目的性。不同的规划目的,土地分类有不同的划分标准。法律上,我国的土地分类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质两个标准进行。按照用途,土地被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土地利益的性质,土地被分为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土地性质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土地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即可以生产出人类某种需要的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这是土地的本质特征之一。土地生产力按其性质可分为自然生产力和劳动生产力。前者是自然形成的,即土地资源本身的性质。后者是施加人工影响而产生的,即人类生产的技术水平,主要表现为对土地限制因素的克服、改造能力和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

扩展资料

由于土地的两重性,所以决定了土地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有社会经济属性。这些特性对评价土地的生产能力、配置各行各业生产用地、正确解决和处理土地开发利用和环境因素之间的矛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农业生产和建设也有直接的影响和作用,并进而影响土地利用的效益。

中国的土地性质目前大致有三种: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 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用地性质  百度百科-土地属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2

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扩展资料:

土地的功能:

1.养育功能。土地的养育功能充分体现于第一性(植物)和第二性(动物)生产之中,为人类生存提供必须的农畜产品。

2.承载功能。

3.仓储功能。

土地资源的特点:

1.土地面积绝对数量大,相对数量小

我国土地面积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15,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居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土地只达世界人均占有土地数的29%,是澳大利亚人均土地的1.8%,加拿大人均土地的2.4%,俄罗斯人均土地的7.0%,美国人均土地的21%。

人均耕地、人均有林地和人均草地面积均比世界同类指标少60%~80%,在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居于后列。

2.后备土地资源有限

3.土地类型多样,山地多于平地;

4.农地分布不均匀;

5.森林覆盖率低;

6.土地质量较差;

7.水土资源不平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