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像权跟隐私权的一些问题。

例如,我把朋友或者随手拍的路人的照片私自上传到网络,属于侵犯肖像权还是隐私权?我看到看多人说侵犯的是肖像权,不是隐私权,奇怪,不是以照片为盈利性目的才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另外,如果有人在公众场合做了不道德的事情,被拍照上传并批评,属于侵权吗?

是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拍的路人的照片行为属于非法收集和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是对他人格权的侵害。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也就是说以盈利性目的才属于侵犯肖像权。把随手拍的路人的照片私自上传到网络,不具有盈利性,就不成立侵犯肖像权。追问

违法的人依然享有隐私权,但如果是在公众场合的违法行为被拍到,并上载属于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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