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时候房东跟中介说有产权证已经下来了,中介签合同的时候口头答应1个月内所有手续处理完毕,才签的合同,隔一天把我现在住的房子租出去了、并跟租客签了合同,日期是1月2号入住。结果我跟房主签完合同就因为他的产权证没下来 一直等 等了1个月才下来。下来以后才开始办手续,现在已经更完名到最后一步银行抵押贷款了,偏巧碰上了银行更换设备,又要等,眼看我就要给租客交房了,我跟房东商量可不可以提前住进去,房东却要跟我签合同 如果 过了1月份 贷款不下来就让我交每个月2000的租金,如果半年内下不来 他就不卖了。让我赔里面所有的设施 装修损耗等相关费用。。我感觉很不合理 因为他产权证下不来的原因才导致我时间不够用,如果不是因为他也不可能碰上银行更新设备。中介在中间调解也是没改变房东的态度。我这边要到日子不给租客让房子 也有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