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没做满一年不能辞职,一年之内辞职算急辞工,要扣全部工资的50%,这合法吗?

员工都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虽然用工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但没有签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在一个月内签订,这是对于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期限要求。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款明确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并且以书面形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职。特别提示:辞职申请书不需要得到批准,是用来通知用人单位的。就凭这条,你所在的用人单位的说法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要你按第三十七条款用书面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开始,再做三十天即可走。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或扣你的工资,你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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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6
不合法,首先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一条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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