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如图1,AB⊥BD,CD⊥BD,垂足分别为B、D,AD和BC交于点E,EF⊥BD,垂足为F,我们可以证明 + =

已知,如图1,AB⊥BD,CD⊥BD,垂足分别为B、D,AD和BC交于点E,EF⊥BD,垂足为F,我们可以证明 + = 成立,若将图1中的垂直改为斜交,如图2,AB∥CD,AB与BC交于点E,过点E作EF∥AB交BD于F,则 (1) + = 还成立吗?如果成立,给出证明;如果不成立,请说明理由。(2)请找出S △ABC ,S △BED 和S △BDC 间的关系,并给出证明。

解:(1)成立,证明如下
由AB∥EF∥CD得
两式相加,得 =1
∴EF·CD+EF·AB=AB·CD
两边同除以AB·CD·EF得
(2)
证明如下:作AG⊥BD于G,EH⊥BD于H,CK⊥BD交BD延长线于k,由平行线性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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