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日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请问在法院判决之前,如果已经在看守所呆了一年,那服刑日期应该从何时算起?逮捕日期还是判决日期?

服刑日期从实际执行刑罚之日起算,先前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法律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根据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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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8
从刑事拘留之日开始计算,例如,你因为违法被拘,等到3个月后才审判,如果判刑期为3年,你只需蹲2年零9个月就可以刑满释放了。
第2个回答  2008-09-07
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该从被羁押的日期算起。而不是逮捕日期也不是判决日期。有期徒刑服刑日期从什么时候算起,在判决书上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第3个回答  2008-09-07
判决分几种,但以前被羁押的时间(从刑事拘留起算)可以抵消服刑日期,判管制的话,一天抵刑期两天,判拘役、有期徒刑的话,一天抵一天;判无期的话,从判决之日起算,无穷大。
第4个回答  2008-09-06
既不是判决日期也不是逮捕日期 而是拘留日期 什么时候开始失去自由 从那时算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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