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上交后几天生效

如题所述

  辞职报告递交用人单位后在第31天生效。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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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2
1、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具备对辞职行为的批准权;2、上交离职报告中应提到离职生效时间并在此时间内做好所有交接手续;3、离职生效日到时可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生效日已到;4、用人单位无权扣留任何劳动者的物品、证件或劳动报酬否则可到劳动监督机关起诉;5、新劳动合同法更多的约束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合同的约束并没有更改同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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