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生效的时间?

我跟目前这个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07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16日,试用期至2007年11月16日止,共计三个月。
现在我因为种种原因跟公司辞职,于2007年11月6日递交辞职报告,落款日期也是2007年11月6日。昨天公司的人事告诉我正式离职的时间算公司批下来的时间,因为是国企,程序比较繁琐。所以我现在担心几个问题:
1.公司效率比较低下,如果审批时间在转正之后,那我算是在转正之后辞职还是在试用期辞职?如果在试用期辞职不用赔付违约金,但是转正之后要赔上万的违约金。
2.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但是是否需要开具离职证明?
3.明年新合同法生效了就没有违约金这个说法了,但是目前合同是有相关规定的,那明年之后新合同法对目前的合同有没有约束力?
比较急,谢谢!

1、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具备对辞职行为的“批准权”;
2、上交离职报告中应提到离职生效时间,并在此时间内做好所有交接手续;
3、离职生效日到时,可直接通知用人单位生效日已到;
4、用人单位无权扣留任何劳动者的物品、证件或劳动报酬,否则可到劳动监督机关起诉;
5、《新劳动合同法》更多的约束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合同的约束并没有更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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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09
1.你现在随时可以不上班而辞职,辞职时间是你不上班这一天.
2.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开具任何证明.
3.新合同法实行后,就合同法废止.实行新合同法后发生的合同纠纷按新合同法办理.老合同也要受新法律的调整,但你放心,没有不利于劳动者的地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26
我工作上犯了错误领导要我打辞职报告,我个人认为有点过了,那怎么么办。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4
  辞职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辞职通知,一种为辞职申请。
  如果辞职单注明是辞职通知,则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或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从员工签名开始起算员工的通知时间。
  如果辞职单有“申请辞职”字样,则员工需在用人单位批准后开始计算通知时间。如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按照员工签字时间起算通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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