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不能上班可以马上辞职吗?

我生病了不能正常上班了!需要马上开刀治疗!但厂里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请问我需要做这么做?

生病后不能工作了,可以正常办理离职。

也可以请病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扩展资料: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17
一,首先你不需要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如果你不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不能解决劳动关系的。
二、你治病期间,还可以领取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关于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四,你辞职之后,社会保险费停交,生病住院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全部为个人自付。你没有辞职的话,单位仍需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如果单位未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1、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缴纳保险而导致的医疗待遇损失;3、要求公司补缴保险;4、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你无须辞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1
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不过这么做你吃亏,厂里批准你辞职,你就没有收入了。而且医保还有社保厂里都不会帮你再交了等于停了,这时候你再去医院看病动手术就不能用医保卡了,搞不好全部要自费。你现在的正确做法是:去医院开病假单,时间尽量弄长一点,几个月。先不要辞职,把病假单交给厂里,先请病假,至少能拿到基本工资,最差工资没有,好歹医保还能用啊。现在就辞职不明智,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21
一楼的说明已经很清楚了,这样的事情属于特殊辞职是可以的,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爽快的话你就直接说明原因辞职,并打伤一份医院的证明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3-11-24
确实因病不能去上班,可以跟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做好沟通,一般会准的,否则你还要休病假,没心思继续在公司做,留你也没什么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