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8-19
原告已去世,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使有委托书,但是因为委托人已去世,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代理人无权再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此诉讼诉讼要暂时中止,然后根据原告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决定是否继续诉讼,如果继续,法定继承人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身份是原告而不是以被委托人的身份,然后继续参加诉讼。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虽然有委托书,但原告已去世,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要暂时中止,然后由原告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决定是否继续诉讼,如果继续,这些人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这和以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是不同的),然后继续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06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可以中止诉讼,有继承人表明继续诉讼的,恢复诉讼。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8-19
继承人可以代为诉讼。否则,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