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后,公司要求在30后离职,但是期间突然要求把原来的双休改为单休,这个合理么?怎么办

30天后哦 而且 上班时间也改了,每天有8.5个小时

劳动者在单位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但单位不让劳动者享受原双休待遇,那么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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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1
员工对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而且加班是属于自愿性质的,员工可以不加班。而且加班单位应该支付员工足额的加班费。

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01
一、法律法规
1、离职规定:试用期内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天书面提出,3天后接触劳动关系;正式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正式书面提出,30天后接触劳动关系。
2、工作时间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要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和法定假工作要按照规定支付2或3倍工资,加班时间要给加班工资。在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基础上更改工作时间要双方协商沟通一致,如果单位在休息日要求工作应支付补偿工资,并每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员工可以拒绝执行。
二、案例解析
1、公司要求30天后离职是正常要求符合法律规定。
2、双休改为单休不合理:没有明确支付补偿加班工资,超过了每月加班总时间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第3个回答  2016-06-28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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