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循环内科的护士,一个星期要上二个夜班,在有监护的情况下就要工作16个小时。(没有监护的时候极少)。
通常班次是:白班,夜班,下夜班,休息。
有是时候也会上白班,夜班,下夜班,休息,休息。依次类推。
在院里就认为这样上班是常规打法因为这样上班已经很多年了,从来也没有人提出过疑问,因为08年开始有了代薪休假,但是到班的有欠代休的问题,用代休顶休假问题这样合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是否就不享有代薪休假的待遇了呢?
这16个小时是,第一天16:00上班到第二天早上8:00交接班后下班这样也算是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