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作两年,没签合同买保险,我咨询济南劳动仲裁,说已经过了时效了要我找其他部门,我该咋办

如题所述

超过一年的仲裁是时效的,让仲裁部门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如果在两年内的话可以拿着这个去法院,法院时效是2年,此外不知道你要申请的具体事项是什么,如果是工资拖欠的话不受时效限制。另外,你可以想办法提供你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我说的就是这里规定的,你一直在向单位申请主张你的权利,或者说你找信访了找监察了等等的,只要有相关证据,时效限制就中断了。你可以继续申请。这是唯一途径,否则要想再申请仲裁就不可能了。追问

入职时曾提到1年后买保险,工作一年了,我曾追问这件事,但是他以前我段时间出差,已经报上去了,让我再等一年。今年3月买的保险 这算不算啊 我没法证明啊

追答

这个即便是事实你也没证据,没用的,必须要相关部门的证明才可以,否则真的就没办法,你什么时候到单位的?没超过2年的话去法院吧,监察意义不大了,因为你的社保今年三月已经买了,监察的职能是要求对方现在开始为你缴纳,没办法补缴社保,仲裁可以补缴社保,仲裁时效过了的话去法院,法院时效是2年。

追问

第一、有关双倍工资,因为违法状态一直持续,不可能有过时效的问题。
第二、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如果已经终止,那么有关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从终止那天起算,往后一年,此处应当以你离开公司之日为起算点。
第三、你向仲裁委员会或者调解机构主张开始,时效便中断了,你主张之日起算,再往后一年时效。
我看这个说的也很在理啊?能给解释下么、

追答

就怕不懂的人乱说,哎
第一,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工资拖欠的不受限制,双倍工资索要不在之内,另外双倍工资最多也只能要11个月的,也就是说你与单位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办法要双倍工资的,何况你这个情况要双倍工资根本就不会受理。
第二,这个情况是针对你要经济补偿金等内容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的,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开始计算,也是一年。
第三,你向仲裁机构申请的时候已经超过一年,所以不受理,这个第三所说的内容纯属胡说,不对的。
还有,我就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这些事情处理很多,审理无数案子了,我说的一定是依法规定的内容。

追问

那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补交保险么?

追答

超过时效了申请仲裁不可以,去法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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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7
这没救了,因为没签合同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更何况你两年都没反应。找媒体试试看,看能不能有结果吧。追问

保险可以补交吧

追答

保险是基于合同的签定的,你没签合同,没有相关的条约内容,更不要想他给你交保险了。

追问

我有工作照和其他的一些证据

追答

如果他欠你的工资还是能成功的,但如果只想让他给你交保险,很可能失败的。

第2个回答  2013-07-17
工作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关系,你可以好好看看《劳动法》,如你已离开这个单位两年就过了时效,如现还在或离开时间不到两年,可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追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个怎么说啊 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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