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公司没有给买社保?怎么辞退?

如题,到了50岁以上,有的都57岁了,估计有的是退休后又找工作,就找到我们公司了,也没有买社保。但是还是跟公司签订的一样的劳动合同。想这种的是不是无效呢?公司想辞退这一部分年龄满50岁以上的,需要支付补偿金吗?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对于刚满50,给她办理了退休手续了,然后工作交接了,就算合同解除了吗?需不需要再写个辞职报告,或者辞退通知书什么的?

第一,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和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没有任何赔偿,缴费不足15年的,由本人自己缴费,缴满15年办理退休,前提是,职工在职期间,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补足所欠社会保险

第二,已经退休的职工,在单位上班,不能缴纳任何保险,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用工协议,解除合同,也没有补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扩展资料: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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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第一,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和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没有任何赔偿,缴费不足15年的,由本人自己缴费,缴满15年办理退休,前提是,职工在职期间,应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补足所欠社会保险。
第二,已经退休的职工,在单位上班,不能缴纳任何保险,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用工协议,解除合同,也没有补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追问

因为之前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签得合同也是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违约责任,里面的违约金是1000元,如果我现在把她辞退了,是不是要付这个违约金呢

追答

当然要还给人家这个违约金,本身违约金,就是非法的,国家没规定要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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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29
没给我买社保能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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