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出院一个多月后再次出院我们仍然有责任理赔吗

我弟弟(12岁),一个多月前与同学玩耍时意外使他手臂骨折,当时马上送进了医院,做了手术住了一个多星期(他们自己要求出院的),所有医疗费由我家支付,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赔得钱他们自己拿了。今天突然打电话说又要住院要做手术,让我们送钱。我们仍然有责任赔付吗?。
不好意思只剩5个财富值了。

如果原来的医疗费已经由你家支付,现在又要住院能不能出还要区分情况,如果还是原来的伤情就需要再支付,因为没有看好,如果是新伤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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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1
这个后面这次住院要看跟之前受伤有没有关联(凭医生的证明来确定),如果仍是上一次的后续治疗,那么也需继续赔偿。

如果是当时第一次住院治疗时,是他们自己的原因强行要求出院,造成治疗不及时,造成的后续第二次更大的伤害需要治疗的,你有权减少或不予赔偿。

一般来说,对方要求赔偿的治疗费用部分,你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发票,你才予赔偿,而营养费方面,双方协商解决。至于保险理赔方面需要什么手续或资料,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追问

如果是有关联的,那么我们可以只赔付医疗保险之外的部分吗

追答

一般来说,实际支出的医疗费方面,是不能重复获赔的,这个就要看对方先去保险公司索赔,然后才找你赔偿,还是步骤反过来了。

除非是死亡或者造成残疾的,才可以获得重复赔偿的可能。而保险不理赔的那些部分如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则要由责任方承担。

如果按照 正常的赔偿 手续,即使你们不是单位或机构,你也可以要求对方出具 实际开销的治疗费发票作为赔偿的依据,再加 由法院或相关调解机构跟你们出具的调解书所认定的“营养费或精神损失费”等等赔偿数字来支付,而不是对方要求多少就是多少。

当然,如果能和气解决、协商就最好,但至少也要向本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地址可以向当地镇府、司法局咨询一下)出具一下证明或调解书,以免对方以后无止境的要求赔偿。

如果实在无法协商,你叫他们去法院起诉你,由法院作定夺,法院判要赔偿多少,再赔偿吧。

追问

谢谢!正常的赔付手续是先由保险公司赔还是责任方赔呢

追答

这个要看对方的选择了。他可以先找你全赔,你可以把所有发票收了,然后他就不用找保险公司赔了。

如果他们先找保险公司赔,说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那么保险公司赔剩的部分,你来补上。另加其他合理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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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11
由于赔偿的钱你们没有拿,而是对方拿的,因此可以说没有进行第一次住院的费用结算的,此时你们可以暂时不用给钱,等他第二次住院治疗完毕再结算。追问

我们可以只出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以外的费用吧?(如果方便,能留个QQ吗?这样问太麻烦了)

追答

是的,你可以这样做的。

第3个回答  2013-09-11
如果是后续治疗您家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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