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不立马结清工资怎么办?

一个礼拜前,因为工作的事情和上司吵架。起因是因为他经常记性差,自己说过的关于工作事情的话,然后又说自己没说过,然后来归罪于我。因为已经发生很多次了。就吵起来了。之前我有说做到年底不做了,然后那天吵架的时候他就说让我下个月不用来了。然后叫我自己写辞职书,我说我写可以,工资要立马结清,但是他不肯,说要下个月15号发(15号是发工资日,但是四个月来的工资没有一次是在15号发的,每个月都拖工资)。后来他也不回复了,一个礼拜过去了。现在他也没有写辞退书,我也没有些辞职书,但是他让我月底走,今天还叫同事跟我交接工作,我直接回绝同事说,让上司把我工资结清了再说。当时说好试用期过转正交社保,结果拖了2个月才给我交,后来我要求补交,他们也不肯补交。然后我要签劳动合同,也补个我签,合同有给我,但是他们没有签字。现在我要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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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27
您好! ; 
1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2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后,依法不能随便解雇劳动者,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单位无故单方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本律师执业至今,办过该类案件数百起,非常熟悉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办理流程,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第3个回答  2014-12-27
有难题,找律师。
第4个回答  2014-12-27
申请鉴定 根据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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