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说一个是客观的一个是主观的 那它们不都是属于法律事实吗 法律事

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说一个是客观的一个是主观的 那它们不都是属于法律事实吗 法律事实不就是客观存在的外在现象??

这是法理学的内容哦,弄清楚即可,切记不要钻牛角尖!
  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
  1、事件:简单的说,就是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支配的一种事实,跟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关(注意:是当事人的意志)。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认为事件。
  (1)自然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如打雷刮风下雨、地震海啸
  (2)人为事件:与人的意志有关系,但是当事人控制不了。如战争、罢工、动乱。(战争是人挑起来的,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比如今天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明天战争了,那么合同当事人都控制不了战争,合同约定的事项无法实现,那么这是法律事件,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行为:包括表意行为(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1)法律行为(表意行为):简单的说,就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在做某事之前事先进行思考。表意行为包括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不表意行为):这样理解,你做某事之前没有经过事先的思考,但是你做的事情能够产生法律效果,如你捡到100万元,你事先根本没有思考,但是你捡到100万,就与失主构成了返还财产的法律关系。你就记住法律上事实行为包括这些就行了: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捡到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创作等。
  切记,不要钻牛角尖,否则会很麻烦,我钻过,有体验!
  若不明白可以hi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