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29
根据国家法律对合同效力的不同评判,可以将合同的效力类型做如下区分: 一、生效的合同,即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二、无效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无效是指合同确定的、自始的、永久的无效。合同法上规定的无效合同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在这里应理解为政治国家利益)者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指不特定的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即公共利益,此公共利益又可以还原个体的私人利益和集体利益)。 3、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4、违背社会公共利益。【a、不特定的当事人的利益;b、与基本法律价值相连的私人利益(例:“工伤概不负责”,此时的私人利益已超过私人范畴)】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这一类型《合同法》未规定,但依《民法通则》第58条之强行性规定,其为无效合同当属必然。 三、相对无效的合同,系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损害了特定的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合同相对于该特定第三人来说是无效的。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法上规定的效力待定的合同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超出年龄、智力、健康状况情况下)纯受益例外。 2、 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01
打官司有很多技巧,不是一句两句就说得清的。你的问题比较笼统,我就给你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供你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第一,要想提起劳动仲裁,必须明确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关系的确定可以通过签署劳动合同来进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因此,你要注意留存跟单位之间往来的工资转账凭证、工作证或派工单等文件。只有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将纠纷提交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第二,个人和单位之间产生纠纷,通常第一步是协商,因为大家都工作关系,也有感情,有些问题是可以商量的。但是,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无论个人,还是单位都有权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目前,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不收取仲裁费的。这也是为了劳动者维权提供的便利措施。
第三,如果是个人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必须要提交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资料。申请书和资料的明细,可以在劳动仲裁机构的接待大厅里面找到样本。建议提前前往大厅,跟接待人员进行咨询,以免提交的资料不合格,延误申请的提交。
第四,仲裁机构接受申请之后,会通知对方,领取资料,也会跟你商量,是否需要庭前调解。这是你的权利,如果不同意调解,就直接安排开庭审理了。这样的好处是时间比较快,缺点是可能丧失跟单位协商的可能,到时候只能针锋相对。具体如何选择,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第五,仲裁庭的成员组成有仲裁机构选定,就像法院一样,你无法挑选法官。开庭过程,就是纠纷审理过程,双方都要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结果如何,要仲裁员来决定。
第六,劳动争议仲裁是一裁结局,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任何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诉讼,就和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的程序了,两审终审制。
以上是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供你参考。如果走一个完成的仲裁加诉讼的过程,估计耗时两年左右,希望你能提前有心理准备。